一直以来,灵山警方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始终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违法犯罪行为高压严打态势,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。2023年5月28日,灵山警方依法查处一起侵犯他人隐私案,抓获违法人员1名。
5月28日16时许,吴女士来到县公安局石塘派出所报称,当天15时许,其在公交车上被一名男子偷拍隐私部位,现与朋友将该男子扭送至派出所。接报后,民警迅速展开调查。经查,吴某华(湖北省监利市人)在搭乘公交车期间,看见坐在其对面的吴女士后,为满足个人欲望,其趁吴女士不注意,用手机拍摄对方的隐私部位,随后被吴女士发现并报警。
目前,吴某华因侵犯他人隐私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来源:灵山警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