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山公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 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使命,以民生为导向,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。2023年9月24日,一名3岁的小女孩因贪玩走失,所幸,在灵山公安民警的倾力救助下,小女孩最终与家人团圆。
“警察同志,我3岁的女儿走丢了……”9月24日15时许,县公安局灵城派出所接到宁女士报警称:其3岁的女儿莹莹(化名)在县城地下商场走失了。接报后,民警王强与同事立即赶赴现场。到达现场后, 王强等人获取了孩子的照片及衣着特征后,随即在商场内进行仔细搜寻,同时调取商场及周边监控视频进行查找。经过半个小时的不懈努力,民警最终在地下商场一糖果店找到了走失的小女孩。随后,闻讯赶来的宁女士见到女儿安然无恙时,激动得热泪盈眶,不停地向民警道谢。经了解,当天,宁女士带着莹莹来商场购物,贪玩的莹莹东奔西跑,最后与母亲走散了。
临走前,民警提醒宁女士今后一定要注意照看好孩子,避免意外再次发生。
来源:灵山警方